近年來,環境意識抬頭,為了推動綠能,我國政府祭出「綠能屋頂 全民參與計畫」,採取「民眾零出資、政府零補助」原則,並以完工時的躉購費率,維持 20 年不變,希望營造全民參與風。
政府的美意是希望一般民眾都可以參與,只要利用閒置的屋頂,出租給太陽能廠商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屋主不用出資也能享受太陽能屋頂的好處,人人都可以為地球盡一點力!
但台灣在推動屋頂型太陽能板,主要常見問題在於頂樓違建,在台灣致力推廣「綠能屋頂全民參與」的同時,政府也擬定政策,評估違建是否可與太陽光電系統並存,因此修正了「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一項第一款合法建築物屋頂,如有違章建築者,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時,不得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其適用類型,此條例中,提到以下三種狀況可提出太陽能屋頂的申請(如圖):
- 結構分立型: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分立。
- 結構共構型:太陽光電設備(含支撐架)與違章建築結構共構。
- 設備安裝型(非屬建築行為):太陽光電設備直接安裝於既存違章建築屋頂上。
雖然政府開放以上這三種違建型態可以建置太陽能,但並不是所有的違建都符合資格,您可以先做個簡易的評估:
一、違章建築高度4.5米以上。
二、占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九十九條規定之屋頂避難平台。
三、違章建築樓層達二層以上。
若您的違建含有以上其中任1點,就不具備申請太陽能屋頂的資格。若無以上3點則可填寫「違章建築諮詢表」送件至主管機關審查,但是須注意一點,若是屋主的增建在主管機關未有相關紀錄時,申請違章諮詢後,縣市政府會將增建部分加以登錄。
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及妨礙違章建築處理的情況下,可以設置太陽能屋頂,不過請注意原本的違建並不會因為建置了合法太陽能系統就變成合法建物,此外,須提醒大家的是,因為太陽能隔熱棚是唯一合法的頂樓加蓋,它的高度不能超過4.5米,且四周不能包覆只能採支架搭建保持通透,所以無法作為居住用途,不過好處是可以有效隔熱、抵擋雨水、預防頂樓防水層經過風吹日曬雨淋後龜裂造成漏水問題,所以能有效達到保護屋頂及延長房屋壽命的功效。
知識小學堂:什麼是違建?
(以上圖為例,1、2、3樓為合法建物,加蓋鐵皮屋頂高度不超過4.5米,此案場就可以在鐵皮加蓋上安裝太陽能板)
簡單來說,違建就是沒有經過地方主管機關審核許可,並發出建築使用執照,而擅自建造使用之建物,例如:就地而建的房子,或是建物與核發當時的使用執照不相符。
但不是所有違章建築的情況會影響屋頂上太陽能的建置,例如陽台外推、露台外推等等,本篇只著重與屋頂相關的違建,其餘不再依序說明。
那我們如何得知自己的住宅是否為合法建物,有沒有違建呢?
很簡單!只要看當初拿到的使用執照與目前居住的住宅樣貌、建物材質、樓層數、高度、寬度等等數字,只要有一項不相同就是違章建築。
另外,常有人認為「我有繳納加蓋部分的房屋稅,就代表違章建築是合法了」,這是錯誤的觀念!因為沒有辦理保存登記的房屋或違章建築也是房屋稅課徵的範圍,所以有繳房屋稅並沒有將違建變成合法建物。
因為裝設太陽能板在屋頂上需要經過結構技師簽證認定安全無虞,不但頂樓隔熱及漏水問題也可以得到改善,太陽能隔熱棚也有太陽能廠商的後續維護,相較無專業簽證之鐵棚違章,既有保障又可回收,不但屋主享有許多好處,對於政府穩定供電及環保來看也是三贏喔!
出處: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416&p=5&f=7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與認定及查核作業計畫
https://www.revo.org.tw/article.html?PostSN=57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44/8700363463596395499?tagCode=